東莞貪官民間傳聞系列之七:貪官身邊的黑惡利益鏈
東莞貪官民間傳聞系列內容,僅為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曾在東莞官場上呼風喚雨過的一些人物。他們也曾懷揣理想打算努力工作,但在為官從政的道路上逐漸被腐朽墮落思想侵蝕,喪失原則蛻變成貪污腐敗分子,他們不僅用手中權力滿足了私欲,還帶壞了官場風氣,對東莞城市發展造成傷害留下隱患。至今,有人已經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有人卻仍然逍遙法外享受著貪腐而來的成果……
已受到嚴懲者須痛改前非,逍遙法外者須早日自首(或遭群眾舉報)。故僅以此系列做為警醒和提醒,但愿能通過貪官的行為作為懲戒,但愿東莞所有官員(在職的及退休的)及時遠離貪腐利益鏈條,盡快回歸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讓東莞盡早恢復良好營商環境,回歸可持續發展的健康軌道。
本系列從第一篇開始,每篇講述一個貪官的故事,累計已講述了六位貪官(有被判刑的,有僥幸安全退休的)的貪腐歷史,這些內容應當讓東莞官員照一下鏡子,看看自己的行為和這些貪官的距離有多遠?是安全距離還是危險距離?如何才能避免墮落成腐敗分子,如何才能為官在任期間為民眾做些實事好事?
第一篇是東莞曾經的“三禁書記”劉志庚,他因為嚴重違紀,且受賄9817.015069萬元(民間傳說其家族貪腐資產總計高達900多億),于2017年被宣判無期徒行。
第二篇是東莞曾經的政法委書記張某雄。他曾是東莞官場地頭蛇,把控東莞官員的升降多年,被東莞市民私下比喻為“地下市委書記”。目前是平安退休狀態,但是仍被東莞民眾從未忘記他曾經作下的惡事及對東莞的傷害。參照國內目前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爭活動的開展形勢,這位即使“安全”退休也遲早逃脫不了被檢舉揭發,被正義審判的結局!
第三篇是劉志庚和張某雄的馬前卒之一李某堂,劉張二人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在東莞做下了許多惡事,李某堂則是他們的爪牙,并屢建奇功,也因此平步青云,步步高升。2015年05擔任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至今。按照國內目前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爭活動的開展形勢,這位還沒有“安全”退休的“地下市長”也遲早逃脫不了被檢舉揭發,被正義審判的結局!
第四篇是東莞官場上一個頗為神秘的人物,他繼承了張某雄的衣缽,擁有了和張同樣的左右東莞政局力量的人,他就是傳說中的東莞第二任“地下市委書記”陳某偉。此人現任廣東省東莞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陳某偉雖然低調但卻極為貪婪而且手段極為隱蔽,所以他的許多傳聞也只是在小圈子里流傳。
第五篇是前東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現東莞市委統戰部二級調研員、伸手從東莞許多寺廟的功德箱斂財的胡某棋。胡某棋作為一個從底層一步一步爬上來的官員,他的心思、他的手段讓人真可謂是大開眼界——東莞大小40多個的宗教場所的功德箱陸續成了胡某棋的提款機,功德款成了他揮霍享樂的銀兩——位卑時小貪,定點寺廟、安插人員,謀篇布局;權重時巨貪,全面掌控,利益輸送(花錢買官),坐享貪果。
第六篇是東莞市曾經的信訪局長謝某文,他在任期間截訪了許多有苦要訴的上訪人,還通過暗箱操作,與欺負上訪人的黑惡勢力聯手,繼續欺負上人,讓欺壓民眾的人逍遙法外,以致東莞許多冤假錯案到他那里就石沉大海;誰上訪的厲害,還會遭遇非常規待遇。是他幫政府主要領導擋了很多事情,這也加劇了東莞人民對“劉式政府”(劉志庚執政的東莞年代)的失望。并且,這位信訪局長貪污了巨額的財富,在任時就非常的會享受,時至今日依然沉醉在享受著貪腐成功帶來的巨大幸福生活中。不知道,這快樂的好日子還能持續多久?相信東莞人民很快會看到他的真正結局。
第七篇(本篇)講述圍繞在貪官們周圍的黑惡利益鏈,以圍繞在貪官榜榜一大哥劉志庚左右為主的一些打手和爪牙,他們圍繞在貪官們的周圍,甘愿做貪官們的馬前卒和急先鋒,在貪官們貪腐的同時得到些實惠(升官或者發財),不惜出賣良心和踐踏法律,這些人有的也已接受了法律的制裁,有的卻仍然逍遙法外,繼續干著裝腔作勢欺壓民眾貪污腐敗的惡事。
此系列里講述內容如有遺漏之處,敬請各位讀者去東莞坊間深入了解,也許會發現更多奇幻(+驚悚)的故事
一、第一層級:東莞市委市政府里的貪官們
為什么每次提到東莞的貪官,都繞不開這個“三禁書記”落馬貪官劉志庚?因為他很特殊,他在東莞的貪官里屬于明顯突出的位置,貪官合影中的C位;他在東莞執政的種種貪腐行為,導致東莞的官場氛圍、營商環境、經濟發展都受到嚴重創傷??梢哉f,東莞至今仍在療傷,仍然沒有徹底擺脫貪官劉志庚對東莞城市帶來的傷害。
而且,位于東莞市樟木頭鎮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更是在劉志庚東莞執政期間屢遭打壓,承受了太多不應該有的傷害,雖然在巨大的困難和壓力下努力堅持下來,但是至今“劉毒”未清,觀音山公園發展仍然沒有回到正常合理的狀態。
從2004年7月劉志庚赴任東莞不久,受當時有“小香港”之稱的樟木頭鎮房地產迅猛發展的大環境影響,加上實際看到樟木頭鎮“香港人旅游節”的如火如荼,想到自己妹妹等人可以開發的房地產事業,遂即就開始布局想將觀音山公園收回開發房地產,以攫取巨大的灰色收入。
那么,觀音山整片森林要是全部被開發成房地產,能有多大產值呢?
準確說是劉志庚妹妹已經找人評估了觀音山的房產開發價值,就是只要砍伐5000畝森林做房地產,凈利潤粗算就能達到1000億元以上,不得不說這真是一筆巨大的生意!
起初在劉志庚的心里認為拿下一個民營企業應該是輕松的事情,自己手下有許多管轄著觀音山公園的機構,又有那么多鞍前馬后可以差遣的馬仔,隨便給景區出幾個難題,連哄帶嚇的還不就到手了?
可是沒成想,他碰到的對手,是一位剛直不阿堅韌不屈的民營企業家黃淦波。即使劉志庚使出渾身解數,即使他策劃安排了數次收購、三次工程圍剿、封山封路、不給供電、不讓賣門票、聳人聽聞的“2.15武裝施工事件”、拖延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甚至是暗殺綁架等等卑鄙的手段,仍然沒有得逞,反而因為自身多年的貪腐問題暴露,終于在2016年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5月31日被判無期徒刑。
還在劉志庚被調查前,其主政東莞時的多位下屬就被調查紛紛落馬。
——這屬于清理外圍。
據不完全統計,從劉志庚調離東莞后的2012年8月到其落馬前,至少有三位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和兩位副市長等官員被調查。
2012年8月10日,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歐林高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被廣東省紀委立案檢查。
歐林高在2005年2月曾出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隨后主政東莞市長安鎮近5年后,在2011年7月再次出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彼時距劉志庚調離東莞僅有4個月。
2012年1月,歐林高從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升任副廳級的東莞市人大副主任,但7個月后隨即落馬。
2012年9月12日,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袁紹東在2007年3月由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轉任東莞市環保局局長。后袁紹東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劉始團是劉志庚主政東莞期間,東莞市委第二位被查的副秘書長。在袁紹東被調查次日的2012年9月13日,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石碣鎮原黨委書記劉始團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巧合的是,劉始團與歐林高同時在2011年7月調東莞市委出任副秘書長,劉始團此前曾出任東莞市石碣鎮黨委書記。
從2012年5月21日到2015年4月4日,劉志庚以廣東省副省長的名義三次前往東莞石碣(興寧)產業轉移工業園(下稱“工業園”)調研產業轉移。
該工業園由興寧市政府與東莞市石碣鎮政府在2005年7月規劃共建,并于2006年9月被廣東省政府認定為省產業轉移工業園,規劃調整方案于2011年4月獲批。
石碣鎮是中國電子信息產業名鎮。作為石碣鎮黨委書記的劉始團,在工業園的后續工作中扮演了東莞市與興寧市的紐帶角色。
劉始團后來多次前往興寧考察,與當地政府商討推進工業園事宜。2008年12月2日,劉始團率石碣鎮黨政考察團到興寧,決定由石碣鎮出資1000萬元推進興寧工業園建設進度。
東莞市紀委的通報稱,劉始團在擔任東莞市石碣鎮黨委書記期間,因嚴重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
劉始團在劉志庚離開東莞前被提拔為東莞市委副秘書長,被一些同僚認為是會揣摩劉志庚心思上位。但劉志庚調離東莞8個月后,他就被調查。
2012年10月8日,廣東省紀委對中共東莞市委委員、原副秘書長吳湛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吳湛輝從2012年2月21日開始出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在此前的4年中一直擔任號稱“天下第一鎮”的虎門鎮黨委書記。
2014年2月14日,東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嚴小康因在職期間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東莞市涉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被廣東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職。
早在劉志庚做清遠市長期間,嚴小康就擔任清遠市文化局局長和清遠下轄的佛岡縣縣長。從2008年10月開始,嚴小康追隨劉志庚來到東莞出任東莞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
2014年5月8日,東莞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梁國英被查。梁國英既是劉志庚的故舊,更是他多年的搭檔。
梁國英在2004年4月劉志庚做東莞市代市長時,就開始出任東莞市副市長,直到2011年12月劉志庚離開東莞后,升任東莞市委常委。
廣東省紀委在通報中稱,梁國英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奸。
自從梁國英落馬后,劉志庚被調查的傳言更是不絕于耳。
從2004年劉志庚到東莞至2016年被組織調查,他給民企觀音山公園帶來的磨難無疑是巨大和深重的。這個階段也是黃淦波經營觀音山項目最為艱辛最為兇險最為心力交瘁的時間段。
2016年2月4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從2016年劉志庚被調查后,更是陸續有跟隨他的官員被紀律調查。
——這屬于清除“劉”毒。
2017年3月東莞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王檢養涉嫌嚴重違紀被“雙開”,接受審查。王檢養,男,漢族,東莞厚街人,1962年10月出生,從1997年11月到2005年2月曾擔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又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市委秘書長,2016年12月任職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7月19日,廣東省東莞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何嘉琪在退休一年多后被停職調查。何嘉琪曾任東莞市人事局局長、大嶺山鎮黨委書記等職,2001年9月起任東莞市委常委兼市委秘書長,2012年1月任東莞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2017年2月退休。劉志庚執政東莞時,何嘉琪當了他五年多的“大秘”。
2019年3月19日,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云浮市委常委、云安區委書記、云浮新區黨工委書記梁海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梁海衛2000年12月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2年后,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04年7月任東莞市常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10年7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梁海衛于2000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與何嘉琪曾共事3年。
2019年11月15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東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黃少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志庚擔任市長、市委書記期間,黃少文擔任過東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東莞市東城街道黨委書記。
這些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貪腐,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同僚:劉志庚。他們,要么是作為“秘書長”“副秘書長”圍著劉轉,要么擔任過下屬單位的局長,執行劉的各種命令,要么是擔任過下面鄉鎮鎮長、鎮書記,同樣為劉志庚鞍前馬后??傊?,他們在劉志庚的“言傳身教”下,逐漸成為腐敗分子一點也不足為奇。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
二、第二層級:東莞市各部局辦里的貪官們
2018年12月27日,中國共產黨東莞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召開。全會認為,地方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是東莞必須完成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省委已同意《東莞市機構改革方案》,東莞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改革后,共設置市級黨政機構49個,其中,市委機構16個、市政府機構33個。
其中,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對外加掛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牌子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務局牌子。組建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旅游局。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加掛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重新組建市林業局,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從以上49個機構中,旅游民企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簡稱觀音山公園)的經營發展相關事項主要和東莞市統戰部(及民族宗教事務局)、東莞市公安局(及下屬)、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林業局、東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主要之前的東莞市旅游局)有較多業務聯系,聯系主要發生在森林資源管理、員工管理、旅游發展管理等若干方面。
然而,從1999年承包經營到2022年的23年過程當中,這些職能部門給觀音山公園留下的印象卻是相差很大。有些部門一直默默支持,比如東莞市旅游局;有些部門因為不同的領導原因支持過一段時間,后態度發生巨大變化,比如東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而有些部門,從頭至今一直是上級貪官們的馬前卒,一直沒有停止過圍追堵截觀音山公園,欲將觀音山公園置于死地(收回經營權)而后快,比如東莞市林業局,電力局等部門。以下簡要回顧一下已經發生過,令觀音山公園久久難忘的一些事情。
1、東莞城市發展的毒瘤——“莞式潛規則”
據東莞民間傳說,自改革開放以來,東莞的32個鎮街逐漸形成自己獨特的產業結構和發展特色,各自實力雄厚。在各個鎮街經營的企業都成了當地的“香餑餑”,企業想穩定發展必須交“投名狀”或者被潛規則,不然就會被收拾,直至投降或卷鋪蓋滾蛋。據當地人傳,每逢年節,各部門分管一攤的領導家里的門鈴都會被上門送禮者摁壞,過完節就要更換門鈴。
“莞式潛規則”不僅有企業主動去分管領導那里上貢,也有一些領導干部明示或者暗示或者托人帶話索要等等方式。如此流行的“莞式潛規則”雖然沒有曾經傳遍大江南北的“莞式服務”那么知名,但是他對當地經濟,對當地民營企業的傷害卻是非常致命的??梢赃@樣講,如果東莞的營商環境不是這樣不堪,東莞的經濟發展還會更加蓬勃。
對于東莞民企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來講,也毫不例外的碰到過多次或明或暗的潛規則。
從1999年11月30號簽署承包經營合同,到2001年11月4號舉行觀音寺重建典禮及觀音像開光儀式,前后近兩年時間里,觀音山公園創始人黃淦波帶領團隊早晚奔忙,在各界朋友及廣大信眾的幫助支持下,在建造觀音像和其他公園設施的同時,完成了觀音山里程碑式的四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2000年12月,獲得市政府的立項,成為東莞市十六個森林公園之一,有了屬于自己的名份。
第二件大事:頂著壓力克服重重困難,把觀音像成功豎立起來。
第三件大事:于2001年10月31號,獲得廣東省民族宗教委員會批準重建觀音寺和觀音像開光的正式批示。
第四件大事:2001年11月4號,成功舉辦觀音寺重建典禮和觀音像開光儀式。
2002年的1月份前后,黃淦波就首先接到東莞統戰部部長托人帶來的暗示,也就是說只要上貢“一個巴掌”的金錢就可以保護觀音山公園,否則那就是不會做人,后面就可能會被收拾。而這“一個巴掌”卻是2002年的五十萬元!這在當年可是一筆巨款!
也就是這位統戰部長曾經在黃淦波簽署承包經營協議后不久,還威脅他說要把他抓去坐牢,還刻意想攪黃觀音像開光等事情,這才沒幾年看到觀音山公園有向好的趨勢就過來敲詐勒索,自然遭到黃淦波的一口回絕。
結果沒到一個月,那位統戰部長就出手了,他利用自己的職權,向東莞市各個政府部門發文,說觀音山公園是社會無業人員搞的封建迷信,讓大家劃清界限,提高認識,共同抵制觀音山。
被統戰部門下文,要求政府各部門和被點名者劃清界限,這個事情在任何一個城市都是挺嚴重的情形,這會涉及政治覺悟等諸多問題,這個舉動對觀音山打擊不小,導致后來一段時間觀音山員工出去辦事到處碰壁,那種被排斥被冷落的滋味著實不好受。
然而,在當年的東莞試圖“潛規則”觀音山的還不止東莞統戰部部長這一位官員。
2002年三、四月份的時候,東莞市林業局一個姓曾的科長,奉領導之命聯系黃淦波見面。他開門見山的說他們一個姓陳的副局長想跟黃淦波合伙開發觀音山。
初聽對方這樣講,黃淦波還滿心高興,有人分擔壓力自然是好事啦。然而,當他問這位科長,那陳局打算怎么合伙開發呢,他打算出多少錢呢?占多少股份呢?
誰知這位科長說:“我們陳局長說了,他不出錢,占干股。”
“那他想占多少股份呢?”黃淦波問??崎L說:“你肯定不會少給陳局嘍。”
到這里,黃淦波徹底聽明白了,這個陳局的意思,他不出錢,占干股,還不能少!——他咋不去搶銀行呢?這是明目張膽的想潛規則觀音山公園,這個套路完全是“莞式潛規則”的操作手法。
這種談法,在黃淦波這里肯定是沒戲的。黃淦波是一個正直的人,他有自己做人的規則。而且,觀音山2002年初給自己制定的發展規劃里也明確提出,以后堅決不搞利益輸送。但在當時的東莞,趕上這樣的事情,也真沒啥新鮮的。而當一個民營企業居然敢得罪自己的主要分管部門,那日子肯定不會好過。
從這事談崩后,不到半年,東莞市林業局就開始“搗鼓”觀音山了,開始指責觀音山這也不合法,那也不合規。甚而至于,在林業局職能范圍內,即便是應該幫助觀音山公園的事項,他們也會想辦法不辦,各種刁難、懶政和不作為一直持續了近23年,直到如今。
后來,當劉志庚等貪官覬覦觀音山公園后,東莞林業局的某些領導更是積極配合,充當劉志庚的馬前卒,不遺余力的想置觀音山于死地。
2、東莞林業局被民企起訴涉及的幾大問題
2022年8月觀音山公園訴東莞林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糾紛一案在東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觀音山公園被逼到起訴自己的主管部門東莞林業局,這個情形得是被欺負到何種狀態才導致的,相信很多人會心存疑惑。
這一切除了最初東莞林業局某位領導想潛規則觀音山公園,還要從觀音山公園申報國家森林公園講起。
2004年起,為提升品牌價值和管理水平,觀音山公園開始著手準備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并于2005年初向東莞市林業局報送了有關申報材料,請求批準和支持。但市林業局以沒有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規劃等理由,不同意申報。
2005年,觀音山森林公園幾次向樟木頭鎮政府書面報告有關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情況和面臨的困難,請求鎮政府向市林業局報送有關資料,支持公園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鎮政府也以沒有先例為由拒絕。
后來,觀音山公園迫不得直接向省林業局審查提出書面意見后,再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申請。
2005年12月23日,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獲原國家林業局批準正式成立。
觀音山公園申報國家森林公園成功后,東莞林業局局長竟然多次到廣東省林業廳要求撤銷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稱號,聲稱觀音山公園擅自申報并不合法。從那以后,觀音山公園發展就處處受阻,而且毀林違建等情況也得不到處理。
(1)公園內人為毀林違建累積超1000多畝
從2004年到2022年,觀音山公園內被人為毀林違建別墅22棟、工廠、會所、農家院、臨時商鋪、違建住宅60多棟,砍伐森林種植果樹;修建擴建豪華墳墓等。
按照1999年11月30日,黃淦波與石新村(今石新社區)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以上私搭亂建、砍伐森林以及擅自修建墳墓等土地均在公園的開發保護范圍之內。
據觀音山公園管委會統計,公園內被人為破壞的原始次生林面積累積超1000多畝,造成景觀破壞,多條瀑布斷流,水土流失,山體滑坡,還有火災隱患,直接給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極大侵害,影響了對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和收益。
同時,因為東莞市林業局的不負責、不作為,導致觀音山公園從2003年起被東莞市供電局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強行毀林架設多組高壓線塔。
按照國家相關森林法律規定,東莞市林業局負有對毀林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的法定職責。所以,公園方每次發現有亂砍濫伐、違建等現象,都及時向樟木頭林業站、樟木頭農林水務局等進行反映,但總是不了了之。觀音山公園把近年來破壞原生態環境的違法事件做了詳細的匯總,于2020年11月20日向東莞林業局提交了書面報案材料,請求東莞林業局對亂砍亂伐林木、毀林開荒、種植果樹、違法建房等人為破壞森林資源、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2004年2月,觀音山公園工程部工作人員在普渡橋上檢查游路工程質量時,再次發現村民在山上砍伐樹木。為此,舉報一直沒有停過,仍然遏制不住毀林、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
從2004年至今,觀音山公園工作人員多次在巡查時發現有村民砍伐林木種菜種果樹。經現場勘查測量,毀林面積500多平方米,附近200余米被開辟山地、溝渠。4月22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森林公安分局書面報案,被告知按規定不予接受,要求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林業局舉報。4月27日和5月31日,觀音山公園兩次向東莞市林業局進行書面舉報,懇請東莞林業局對毀林開荒的違法行為及時查處。
2019年7月,東莞市林業局作出《關于報案處理情況的答復》(東林函【2019】454號),稱現場沒有發現砍伐樹木情況,屬地社區已對該地塊進行了植樹復綠。同樣,2019年6月27日,東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答復公園委派的關于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發具的報案材料函的調查情況說明稱,2019年5月27日,由樟木頭石新社區張貼通告一周(無法找到當事人),同年6月19日,由石新社區組織人員對該山頭被開墾的林地進行植樹復綠工作。
后來,市林業局未對其報案事項依法查處,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庭審中,觀音山公園方面的代理律師提出質疑,“這樣一個告示張貼在人跡罕至的山腰處的砍伐現場,周邊都是樹林,能有幾個人看到?”
“在一審中市林業局提供的證據2之《受理案件登記表》等不具有合法性、真實性”。觀音山律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其提交的證據應當說明證據來源,并簽名蓋章。該《受案登記表》及附件不具備上述法定證據形式。而且《受案登記表》上,無報警方式顯示,報警人姓名、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不詳,不具真實性;《受案登記表》上的“領導意見”欄,應當為分管領導手簽,而不是打印。受案登記人吳偉軍分明逼宮綁架領導意志,自己給自己派單,有越俎代庖、濫用職權之嫌,明顯違法等11條質疑證據。
而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東莞林業局已依法履行了其法定職責,判決駁回了觀音山公園的訴訟請求。
令人費解的是,東莞市林業局把原本法定屬于公安機關應當履行的偵查職責,隨意轉嫁到一個不具備偵查專業技能的居民委員會頭上,改以“告示”征集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敷衍了事,實屬不作為,這就是典型的懶政行為。一審判決不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甚至適用法律錯誤,于是觀音山公園才上訴至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在二審中,觀音山公園委托的律師介紹,公園向市林業局舉報,市林業局每次都是書面答復,但是書面答復不等于依法履職了,市林業局說觀音山公園沒有提供具體的違法行為人的線索,這個是沒有法律依據和法律規定的,報案人必須提供違法行為人是誰。查明違法行為人就正是市林業局的法定職責,而市林業局把沒有依法查處舉報的違法行為的責任推給觀音山公園,把查找出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職責推給石新社區,主動放棄了自己的行政職責,這個邏輯說法顯得很是荒唐!
作為觀音山公園,對于破壞森林的違法、犯罪行為并不具備行政執法處罰權,而具有法定職權的林業主管部門對于破壞森林的違法犯罪行為又毫無作為,所以才導致破壞森林的行為屢禁不止,愈演愈烈。
最近的一次是2022年1月份中旬,公園安防員在日常森林防護巡邏時發現,公園仙泉水庫往里走一公里左右有大面積(預估400~500棵左右)的荔枝林和十幾棵林木被人為砍伐和“蠶食”。對此類事件,觀音山公園管理人員總是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投訴。
(2)因東莞林業局阻撓,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滯后五年!
依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10年。觀音山公園即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進行修編并報批。
2017年7月17日,廣東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局致函觀音山,要求及時按有關規定修編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并按程序上報國家林業局審批。
觀音山公園應廣東省林業局要求,邀請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接受委托曾兩次到訪東莞市林業局希望其出面配合勘界工作,均被東莞林業局以各種理由遭到拒絕。
第一次:2018年10月,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應邀到樟木頭鎮,并邀請東莞市林業局一同勘查觀音山公園邊界,遭遇市林業局單方臨時取消,給出的理由是觀音山公園四界不清。
第二次:2020年5月19日,觀音山公園委托北京時代天元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配合修編并再次前往市林業局希望配合完成修編所需事項,仍遭該局拒絕,不成立的理由仍是公園四界不清。
后來觀音山公園不得已進行信訪申訴:2021年6月17日,公園向東莞市信訪局反映要求調查處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問題的信訪事項(信訪件編號:LX4419002021061753499)。該信訪經市信訪局6月22日轉交至東莞市林業局。然而,東莞市林業局的答復書中稱,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和北京時代天元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并未就修編工作來訪我局。
東莞市林業局的單方面臨時取消和拒絕修編,兩次都是當面行為,沒有發文通知,根本難以留證。所以,面對市林業局的狡辯,觀音山公園毫無辦法。
同時,觀音山公園認為市林業局以四界不清為由拒絕配合公園修編,理由并不能成立。因為觀音公園從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觀音山森林公園,到國家林業局批準為國家級森林公園,及廣東省林業局批準的總體規劃,均有非常明確的四界范圍。
2000年12月31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建立觀音山森林公園確定的位置范圍位于樟木頭鎮,由石新、古坑、樟洋、官倉等村的部分林地組成,總面積26178畝。
2005年12月23日,國家林業局批準為國家級森林公園確定:經營面積657.18公頃。
2007年7月30日,廣東省林業局批準《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地理坐標和經營面積:東經104°05′16″—114°07′36″,北緯22°52′47″—22°54′59″,總面積598,10公頃。
“三級批準性的文件足以說明公園的四界清楚、手續合法??稍趺葱蘧帟r“四界不清”就成了市林業局阻擋修編的理由?”近幾年,觀音山公園又曾多次向市林業局書面申請并反映情況,以求盡快修編,均無結果,導致修編工作延期五年至今一直無法完成。
(3)公園四界問題被林業局等部門“踢皮球”
“市林業局多次阻礙我公園總規修編,駁回我公園的理由皆為四界不清。”當觀音山公園致函請求市林業局協調提供石新社區“村界紅線”時,市林業局又置若罔聞,不予支持。
觀音山公園在多份反映材料中行文表示:“多年來,石新社區書記蔡樹生等人,對觀音山公園的邊界線故意不予承認,同時也一直拒絕提供有關原石新村范圍的“紅線圖”,蔡樹生根本不遵守并違反雙方協議約定及《土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而作為林業體系的管理者,東莞市林業局應該大力推動生態保護,加強森林資源管護,為創建宜居宜業宜游幸福城市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提供有力保障,而不是成為觀音山公園發展路上的攔路虎和絆腳石。
之前,觀音山公園方也曾收到過市林業局發來落實村界等坐標拐點的函。2021年1月7日,觀音山公園收到市林業局發來的《關于加強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規劃管理的函》【東林函[2021]05號】,要求公園根據2007年5月由北師大環境學院編制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為基礎,委托具備測繪資質的專業機構,在10天之內,將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經營范圍,涉及村界等落線到1:1萬地形圖中,并要提供公園經營范圍的坐標拐點及矢量化數據等。
收到該函件后,公園十分重視并迅速成立專班落實函件的工作要求。曾委托深圳市中鴻勘測技術有限公司組織技術人員,結合2007年批準的《總體規劃》(規劃面積為598.10公頃)相關數據及發展實際,開展了相關測繪定點工作。
該勘測公司為公園出具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規劃紅線界址測量<技術報告>》。該報告中所測量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規劃紅線內面積范圍為657.18公頃(2005年原國家林業局批準的規劃總面積)。報告中附有總體邊界界址點及相關拐點坐標數據(表),并提供了1:1萬地形圖。
也就是說,公園已按東莞林業局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該報告呈送市林業局辦公室。
由于國家級森林公園修編劃界工作涉及面廣和時間緊迫,公園要盡快完成修編工作,還亟需解決一項重要工作,市林業局在函件中提到:關于要求我公園盡快提供“村界紅線”并制圖。此項工作在該報告中無法體現,主要是由于石新社區一直沒有依照承包協議的要求,向公園提供其“村界紅線”及集體林地范圍;我園也沒有掌握官倉,金河,樟洋四個社區具體“村界紅線”。
這項工作需要得到市林業局的支持和統籌,協調石新、官倉、金河、樟洋四個社區,秉承“尊重歷史,厘清關系,解決問題,推動發展,共贏未來”的思路,最好能專人專項與我公園溝通協調,通過提供各社區具體的“村界紅線”,推動完成四址勘界,實現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邊界明晰,權責明確,更有利于林地、林木科學有效的管護、自然保護地統籌建設等工作開展,實現互惠共贏。
“然而,公園多次向市林業局的請求回函和信息公開申請都當成“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從2020年4月21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林業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經過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樟木頭鎮不動產登記中心、樟木頭鎮農林水務局,再到樟木頭鎮黨政辦,最后回到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到9月16日,歷時近半年時間,“公開申請”被“完美”地踢了回來。
“市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向省自然資源廳要求撤銷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理由包括‘四界不清’等。但‘四界不清’不是我們造成的???!”
2022年4月21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林業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事項涉及多個林權證號的具體紅線范圍圖。5月21日,東莞市林業局復函稱“因故延期至6月22日前回復”;6月16日,東莞市林業局回復稱“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建議向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咨詢了解”。
6月20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7月12日,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回復稱,到市民服務中心或各鎮街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窗口提出申請。
7月22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樟木頭鎮不動產登記中心現場查詢申請,窗口工作人員回復稱“系統沒有相關紅線圖,建議到樟木頭農林水務局查詢”。
7月22日,觀音山公園向樟木頭鎮農林水務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8月16日,樟木頭鎮農林水務局復函稱,“我局不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可通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以及鎮黨政綜合辦進行申請。
8月18日,觀音山公園向樟木頭鎮黨政辦提出信息公開申請。9月16日,樟木頭鎮政府回復稱“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建議向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咨詢了解。
由于沒有石新社區的“村界紅線”并制圖,導致觀音山公園邊界不清,權責模糊,管理困難,被毀林違建等情況嚴重,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滯后五年,發展處處受阻,極大增加了觀音山公園對生態環境和森林資源有效規劃和保護的難度。
(4)東莞市林業局擅自發放林權證且換證期間擅自篡改林地屬性
“公園內很多項目無法建設,主要原因是東莞市林業局擅自錯誤發放林權證導致。”。
觀音山公園曾多次向東莞市林業局申請辦理林權證,但是市林業局既不答復也不辦理。同時,市林業局居然在不通知觀音山公園,也未經公園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兩次把公園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權證發放給石新社區,2005年發放9份林權證;2010年發放10份林權證,兩批林權證上萬畝的林地、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利人均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
按照我國《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林地(以下簡稱集體林地)實行承包經營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轉讓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曾代理過觀音山案件的周律師表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明顯侵犯了承包人黃淦波及觀音山公園對承包林地、森林和樹木應有的合法權益;而東莞市林業局在明知二者存在承包合同關系及權屬爭議的情況下,還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單方頒發林權證并確定全部權利,明顯屬于執法犯法違法。
同時,東莞市林業局在為樟木頭石新社區2010年辦理林權證新證更換2005年舊證期間,擅自改變林地屬性。
2005年3月29日,市林業局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頒發了林權證9份,林地面積6484.5畝(其中樹種林種為松樹防護林3209.7畝(公益林)、松樹用材林3274.8畝)。
2010年10月19日,市林業局又為樟木頭鎮石新社區換發林權證10份,林地面積14341畝(其中樹種林種為荔枝經濟林5464.7畝、針闊混特種林7842.2畝、馬尾松用材林1034.1畝),該批林權證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權利人為樟木頭鎮石新社區居民委員會7225.8畝,其余森林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權利人為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股份經濟聯合社7115.2畝。
東莞市林業局為石新社區村委2005年發放9份林權證,林地面積6484.5畝;而2010年發放林權證10份,林地面積林地面積是14341畝,比2005年多出7856.5畝。
——東莞林業局此種行為明顯存在偷換概念,扭曲事實,違法將禁止采伐的生態公益林松樹防護林3209.7畝,借換證擅自改變為限額采伐的商品林范圍內的荔枝經濟林、用材林等其它樹種林種的惡意行為!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東莞市林業局篡改林權證這事有惡意報復原因,或許更有誰也說不清的利益勾兌,只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才能查出哪些人伸黑手從中撈到了好處!
不管是公益林還是商品林,根據國家《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市林業局在未經承包經營方觀音山公園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就將公園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權證發放給石新社區,明顯存在發證程序違法、違規,嚴重侵害了觀音山公園的合法權益。
關于公園修編停滯、四界不清、毀林違建等情況,東莞市林業局8月9日曾回復人民網記者稱:“涉觀音山森林公園事項由市專班‘一攬子’統籌推進,我局不便單獨受訪。”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林業局系專班組成員,可將有關問題轉專班組開會討論,但下次會議的具體時間也未確定。
3、東莞電力局22年不給民企正常供電
觀音山公園地處粵港澳大灣區核心腹地,還在1999年前,石新村村委投入資金經營了兩年多,可惜當時整個旅游環境不好,加上資金鏈斷了,無奈之下在1999年11月30日轉手承包給民營企業家黃淦波繼續經營。
從接手觀音山景區開始,黃淦波即帶領隊伍逐步克服發展中的各項難題,包括和東莞市供電局協商希望盡快解決景區全區域電力供應問題。當時,東莞供電局以觀音山架設輸電線路投入太大,施工難度較大為由沒有及時解決。
22年過去了,公園用電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合法解決。東莞市輸電線路只進入公園約600米左右,僅有山腳下的門樓至慈云閣辦公樓大概就是三四百米這個區域才有基本電力保障,其余占地超80%的大部分旅游景點區域自百鳥園至山頂觀音廣場,一直以來都沒有電力供應。特別是觀音廣場作為公園的核心景點,無論嚴寒酷暑每天都有百余名工作人員在無電的崗位上為成千上萬的游客服務。觀音寺僧眾們也同樣過著白天無電、晚上漆黑的生活。
自2002年始,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在未經公園同意,也未向公園方提供國家林業、國土資源等部門關于同意在公園內架設高壓線塔的批復文件等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先后將多組高壓線塔強行架設在觀音山公園內。
公園多次致函東莞供電部門,明確反對高壓線穿越觀音山公園,省林業廳也曾致函供電部門,對其高壓線工程穿越觀音山一事表示質疑并提出建議,但供電部門為了自身利益,無視法律法規,最終將高壓線網“落地”觀音山。
多組高壓線和多個高壓基站可以橫穿觀音山公園,高壓線像斑駁的蜘蛛網橫在公園上空。
每每當游客和新聞媒體的記者質疑高壓線對游客安全和生態保護可能造成的危害時,觀音山公園方都是無言以對。
然而,更為奇葩的是,高壓線可以橫穿公園,而為公園提供正常的市政供電就是難度較大,這是什么邏輯呢?
觀音山公園從1999年承包至今,公園內僅有20%左右的區域為市政供電,其余近80%的區域均為自主發電。22年來,都是自籌資金購買發電設備、柴油,并聘請專業技術人員發電,截至目前累積投資近1000萬。該情況,除了制約公園正常發展,還伴隨著安全隱患。
在山頂的發電機房內,一臺功率為200kw的發電機在轟鳴聲中運作,機器發散出巨大熱量,依靠一旁的電扇降溫。機房旁邊是存儲油罐的庫房。機房電工介紹,配合公園的開放時間,發電機一般從早上8點工作到下午5點多,節假日延長至晚上10點。工作日開1臺,周末、節假日開2臺,每月大約要消耗6000升柴油。
觀音山公園提供的材料顯示,因上述情況,公園準備為游客提供的高空纜車等許多規劃項目多年來無法實施,嚴重制約了公園的發展和游客旅游需求。同時,由于沒有基本的電力保障,影響了公園部分區域的正常運營,致使公園相關的投訴量始終不斷,損害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品牌及聲譽。
“我們用電的方面很多,比如正常辦公的照明、大型活動的燈光、安全應急方面的防護等等。但我們多次申報電力增容,都被供電局拒絕了。”相關部門不供電的說法有二,一是辦理電力報裝業務需要業主方,即觀音山公園所在的石新社區提供相關手續,而供電局沒有收到相關手續;二是山上部分建筑手續不全,按規定,違建建筑不可供電。
事實上,觀音山公園方所擁有的為觀音山區域的承包經營權,不是土地所有權,后者為石新社區集體所有。按規定,需要業主方同意并提供與觀音山區域相應的證件及材料,電力包裝才可進行。
“他們石新不簽字,想收回公園自己做。”經過多年的努力摸索和建設,觀音山公園發展越來越好,名氣越做越大,業績也是蒸蒸日上。這樣的情形與1999年黃淦波從石新社區手中接過觀音山公園經營權的狀態全然不同,可謂“一改頹勢”,所以,當地無論石新社區還是東莞市某些官員想撕毀條約,強行收回觀音山公園,但收購價與投資額相比及不匹配。石新社區與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開始長達多年的訴訟,從基層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
最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從《聯合開發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及《聯合開發合同》應否繼續履行出發,判定石新社區敗訴。最高人民法院認定《聯合開發合同》有效,東莞觀音山可繼續履行合同。
因為不停的據理力爭反映情況,觀音山公園就被有針對性的“關照”。2007年7-8月,東莞電力局連續對公園無故停電45天,就是為了配合時任市委書記劉志庚(2017年被判刑)搶奪公園。之后公園多次申請增加對公園區域擴大供電也沒有解決。
2020年6月1日,公園就收到了樟木頭供電分局發來的《樟木頭鎮錯峰輪休的通知》,要求公園在6月1日至30日的7:30-22:30停止使用網電,后提示7月無通知繼續執行輪休。這樣從此公園就被執行錯峰停電,而公園附件其他的酒店、旅游景點和工廠等都沒有實行錯峰用電。
一個經濟發達地區的國家森林公園22年80%區域沒有市政供電的案例終于引起中央電視臺的高度關注。
2020年12月22日央視《談事說理》欄目播出專題“《談事說理》之擱淺的公園”其中就著重談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懸而未決的基本供電問題。
在專題節目中,北京林業大學教授楊朝霞發表觀點:我們說二十幾年來,他80%的電是他自己發電的,就是東莞市供電公司不給。這個來說是違法的。因為我們的《電力法》是明確規定的,就是電力公司、電力的供電機構是有給用戶供電的強制的義務的。你不能拒絕供電,如果是拒絕供電,那么就是違法,就是你的強制義務。
東莞市供電局這種做法,22年不給本地民企提供基本的電力供應保障,又談何解決民營企業困難,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東莞這樣的營商環境如何能讓來莞投資的企業放心呢?
4、東莞自然資源局在觀音山公園強拆的真實原因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對觀音山公園的強拆從2019年到2021呢前后進行了若干次。每次強拆都是在東莞市自然資源局主導,由樟木頭鎮兩違小組具體執行,主要針對觀音山公園辦公區域“法雨臺”、“鳳凰臺”等處,多次強行拆除兩地近10處旅游管理設施。
整個事情的起因仍然是由于觀音山公園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而引發。
自2003年到2020年,在石新社區書記蔡樹生等人的包庇縱容下,仙泉燒雞店、湘商休閑農家樂、信鵬彩石廠、熏蒸養生會所4處經營性項目、多家臨時商鋪、別墅、住宅等超70多處違法建筑在觀音山公園內違法建成。
多年來,石新社區書記蔡樹生等人,對觀音山公園的邊界線故意不予承認,同時也一直拒絕提供有關原石新村范圍的“紅線圖”,蔡樹生等人根本不遵守并違反雙方協議約定及《土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反而還變本加厲,頻頻做出侵害承包經營方正當權益的事:他將公園管理的土地私下違規轉讓,一家占地約4000平方米的“信鵬彩石場”就在公園核心區域內違法開辦,并長期霸占公園停車場、私占苗圃等土地拒不歸還,嚴重影響了公園的生態環境和旅游環境。同時他于2009年帶頭在公園內的森林里毀林6畝,建起了兩幢大別墅。這兩棟別墅其一占地約300平方米,建設時砍伐森林近6畝,推平山坡約3800平方米。另一棟別墅建筑面積約500平方米,占地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公園管理方多次把園內違章違法的建筑情況向當地主管部門反應,但無人制止和追責。
另外,截至2020年底,陸續有村民私建大小墳墓20多座,多數占地面積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兩座墳墓占地面積超過300平方米。
——對于以上種種違法行為,每次當違法者野蠻施工時(幾乎都有幕后慫恿者),觀音山公園都是極度忍讓,或者及時向東莞市林業局、東莞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投訴,從無和施工者發生肢體沖突,生怕引起不必要傷害或落入別人設計好的圈套里。
——而對于觀音山公園的多次投訴,東莞林業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一直置若罔聞,從未有相關實質性處理動作,這種選擇性執法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
2020年10月27日,觀音山公園突然收到東莞市自然資源局下達的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其中,有對公園內一些基礎服務設施作出的處罰,有對其他地方4.44平方米一般農用地及7.3平方米建設用地的罰款措施。告知書內還決定沒收觀音山森林公園里三處合計1.43平方米地塊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其中一處為0.08平方米。
2020年12月8日公園方收到東莞市自然資源局送達的行政處罰通知書,通知書上的罰款條目,林林總總一共開出了高達55萬多元的巨額罰款,且每一項內容都是頂格處罰。
“我們反映別人違建的情況,他們不查不處理,反倒調查和處罰我們。”觀音山公園管理方認為,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僅針對觀音山公園內的歷史遺留問題作出認定和處理,明顯是選擇性執法。
觀音山公園于2020年10月30日正式回函據理力爭,提出有理有據的異議,上述建筑物早已成為國家森林公園必須的配套服務設施,主要目的及功能是服務游客,符合歷史遺留問題建筑的有關規定。
2020年12月23號,東莞市兩違工作小組的人登上觀音山,對兩處可移動(近30平米)的安全旅游服務設施進行處罰,他們貼封條然后走人。觀音山公園趕緊致電到樟木頭鎮兩違小組進行交涉,并回函說明這兩處設施并不是違建,是可以移動的鋼結構臨時用房,是國家法規允許建設的臨建。
面對觀音山公園的選擇性執法質疑,東莞自然資源局僅在2020年12月28、29兩天象征性的派駐拆遷人員將觀音山公園內違法建筑的圍墻及附屬物拆除,主體絲毫未動,然后就停工撤出,以表示他們沒有選擇性執法。
2021年1月4日樟木頭鎮兩違小組再次駕車駛入觀音山,依舊未經過出示任何執法證件,未經任何詢問調查,在貼下5張處罰告知書后,就針對公園辦公區域法雨臺的安防執勤崗木屋、鐵架玻璃棚、花架棚、三處生態泊車位以及通行道路等五處設施展開強行拆除。
——這個法雨臺原名“青龍閣”,在1999年簽署的“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內有這樣一段文字:“5.青龍閣(即原石新管理區接待處),已建有一幢2層樓房,占地約3000平方米。”那段道路也是簽訂合同之前就已經修好的,不然石新管理區接待區怎么接待來客呢?
2021年1月6日上午一大早,施工人員就氣勢洶洶的開進觀音山,人馬和挖掘機部署在法雨臺,隨即展開強拆行動。
“其中該道路硬化在我公園承包之前就有,根本不屬于違建道路,不存在占用林地的行為,但兩違小組依舊強行拆除。而生態停車位是法雨臺用于日??蛻艚哟霓k公區。我公園多年來遭受種種不公平的對待,都只是忍氣吞聲,并未提出異議,只是重新對生態停車場進行修復。”觀音山公園工程部負責人說。
此次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和樟木頭鎮兩違小組又一次對法雨臺修復好的生態停車區八個生態停車位,全部進行打洞強挖,然后種上樹木,致使公園無法正常進行客戶接待。如此選擇性執法行為既反映了該局的低劣的工作作風,也嚴重打擊了公園的經營信心。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樟木頭鎮兩違小組,對我公園的旅游基礎服務設施針對性進行拆除,精確到分毫。卻對我公園內從門樓一直到仙泉水庫及吉祥路沿途,有嚴重的違法違建的別墅、工廠、會所、商鋪、農家樂等70余處不予以拆除,完全是選擇性執法報復,嚴重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屬于濫用職權。”公園相關負責人說。
觀音山公園方不服“兩違小組”作出的強制拆除行為,2021年6月下旬,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并要求被告樟木頭鎮人民政府將強拆所損壞的設施恢復原狀。
——據了解,此案仍在繼續審理中。
5、民族宗教事務局貪官胡某棋對觀音山公園造成的傷害
從1999年11月30號民營企業家黃淦波接手觀音山公園項目,因為之前石新村委立項時就準備在觀音山山頂樹一尊觀音菩薩像。黃淦波承包后也是按照之前的思路,克服了種種困難,使得觀音山公園里的觀音像能夠于2001年11月4號順利開光,同日舉辦觀音寺重建奠基儀式。
所以,從最開始,觀音山公園就不可避免的要和東莞市民宗局打交道,幸運的是,在觀音山公園申請給觀音像開光的前后當時的民宗局局長張鎮濤為人正直,對觀音山公園抱著支持的態度。非常遺憾的是,2002年上半年,張局長卻在去外地出差中因車禍不幸去世。
后來,民宗局派來了一位歲數較大的局長,他原來職務是鎮長對宗教事務不太了解,所以趁此機會,原來是個小科長的胡某棋開始表現自己慢慢的獲得了民宗局的實權,并且在東莞各大寺廟布置手下大肆貪污功德款,為自己日后升遷儲備錢財。
也是這位胡某棋對觀音山公園造成過巨大的傷害,關于他的故事,已在“東莞貪官民間傳聞系列之五:貪污功德款的胡某棋”中有詳細講述,諸位讀者可到網絡搜索關鍵詞查看。
6、東莞市政法公安等部門的違法及瀆職行為
一個城市的政法公安部門,本應該是保一方平安,為城市發展、民眾安居樂業保駕護航的。然而,在東莞這個特殊的城市,改革開放以來,因為經濟發展的太迅猛,一些個職能部門的領導只顧著追逐利益貪腐享樂,對民眾當面講一套背后做一套,對民企更是想法設法的盤剝,以獲取利益最大化。
在“東莞貪官民間傳聞系列之二:“地下市委書記”張某雄”中有介紹,這位張某雄從1999年7月始任東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一直到2011年“安全”退休。張某雄12年政法委書記的權力加上“地下市委書記”的影響力,他不僅和落馬貪官劉志庚沆瀣一氣狼狽為奸,也是不遺余力的打壓不臣服他們的民企,包括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這位東莞首任“地下市委書記”他在黃江帶偏了當地經濟的發展方向;他和情人掌控了東莞文化活動的價碼;他排外打擊異己帶壞了東莞官場氛圍;他的瀆職讓東莞貼上了“性都”的標簽;他迫害民企搞壞了東莞的營商環境。
所以,東莞的政法公安系統鮮有對觀音山公園態度好的部門和個人(當然也有正直的個人,只是很少而已),在觀音山公園經營發展近23年的過程中,承受力太多來自政法公安系統的壓力和不公平對待。
2003年張某雄借著樟木頭鎮舉辦“小香港旅游節”的契機,特意到觀音山公園巡視了一番,本來他以為只要暗示一下民營企業家黃淦波,則又能收獲一個對自己服帖的老板,然后達成他想要的目的。然而,黃淦波并沒有按他的思路去約見去宴請去投靠。所以,張某雄覺得丟了面子,迅速將觀音山公園視為被打擊的對象。
對于觀音山公園的仇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張某雄雖然明面上是中國共產黨黨員,但他暗地里信奉的是國外某一宗教。在他看來,比起他心中的“神”,對于佛教徒們敬奉的“觀音大士”,他根本不屑,甚至有股莫名的排斥。
從此以后,張某雄就命令當時的市公安局技術偵查負責人莫某對觀音山投資人和高管們進行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技術監控,每周聽取莫某的匯總匯報,同時,張某雄又命令某局副局長黃某組成一個綁架暗殺小組實施了多次的未遂綁架和暗殺行動。
據知情人私下透露,張某雄絞盡腦汁,想著找到整治觀音山的機會。2003年9月21日,觀音山公園外包的客運車出現一次小型的交通事故,當時并無人員出現重大傷亡,但當時時任東莞政法委書記的張某雄隨后就迅速介入此事。并授意麾下的交警部門極力有意夸大該小型交通事故是一場重大的交通事故。他為了達到個人目的,肆意借題發揮,無限放大。
然后又被其惡意定性,因此導致觀音山上山的唯一一條通道被封閉,幾十萬上山朝覲觀音圣像的信眾及游客,以及觀音山的員工上下山都必須被迫步行7公里的山路,往返費時要達6個小時上下。
后來,經多方努力下,直至2004年9月份,張某雄才迫于壓力不得不同意解封。至此,東莞觀音山公園上山的道路整整被封,被關閉了11個月。此次封路行為對觀音山公園發展和正常收入造成巨大損害。
2005年六一兒童節,許多小孩放假到觀音山游玩,突然間幾十個歹徒就從公園大門沖進來見人就打,歹徒們帶著棍棒,場面非常嚇人。公園工作人員趕緊制止,并迅速報警。這時候那伙黑社會家伙們亂打一陣,也沒敢把事情鬧大就都溜掉了。
遺憾的是警察5、6個小時后才到現場。警察來到后,簡單調查了一下事情經過,然后就收工離開了。
過了半個來月,黑社會打手們再次沖擊觀音山,又襲擊了一些游客和觀音山員工。因為觀音山員工出面攔阻并保護游客被打傷了十幾人。
和前次報警一樣,接警后的樟木頭鎮警察還是姍姍來遲,根本連肇事歹徒的影子都沒看到,到現場也是敷衍了事然后收隊。
因為有前兩次的黑社會鬧事,對觀音山公園正常經營造成嚴重困擾,所以公園有義務就做好準備制暴止亂,保護游客安全,維護社會安定,隨時準備進行反擊!
又過了一些天,大概是6月底的樣子,那些歹徒們又來了,從他們接近公園就被發現,然后觀音山這邊在大門樓附近的員工就全部撤到山上。
那些歹徒把車開到公園門口就停下車,然后幾輛車里沖出幾十號人,他們帶著各種武器就開始沖進來,奈何這次碰到了正義的觀音山員工用手里的木棒狠狠的教訓了這伙歹徒,打得他們鬼哭狼嚎的,一會就打倒了十幾個,嚇得其他歹徒趕緊往山下逃竄。
與此同時,看到歹徒已逃竄,還有受傷跑得慢的,觀音山員工迅速報警并給120急救中心打電話。
這一回,歹徒們被打痛明顯吃虧了,警察也很快就到了,那些被打倒跑得慢的被120車接走治療。令人憤慨的是,樟木頭公安分局居然以觀音山員工行兇的罪名將十幾名員工帶走了。
當天下午,樟木頭鎮公安分局李局長,他帶著幾個隨從耀武揚威的找到觀音山負責人說:你膽子真大,居然指使員工在公共場所打人!我剛才帶著幾筐荔枝去看望那些傷者了。
觀音山負責人反問道:李局長,我們這里是國家森林公園,是社會公眾場所,這幫歹徒一而再再而三到公園來行兇作惡,我們已經多次給你們報警,你們都沒有及時出警,每次都是過了好幾個小時才來,對這個怎么解釋?請問,你們是怎么保護人民安全的?你身為一個鎮的公安局領導,觀音山維護正義你不認可,反而帶荔枝去看歹徒,還抓走我們的員工,這些你要怎么解釋?!
一番義正詞嚴的質問,讓這位李局長啞口無言。
一個鎮的公安分局如此執法,如此態度維護社會治安,而他的上級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政法委負責人張某雄難道就敢說沒有失職失責嗎?
2007年初,落馬貪官劉志庚安排兩個政協委員在會上提案,說觀音山公園不能收門票,而被勒令叫停了近4個月;后來,2014年觀音山公園希望調整門票價格——觀音山公園從2000年開園門票是2元,后調至5元,自2006年以來,公園的門票調整為45元,公園一直在執行政府的指導價,截至目前,公園的價格再未有做過任何調整。
結果想調價的報告送到東莞市物價局,當時正是黃少文的老婆梁鳳鳴在任物價局局長,她竟然砰一下子就把報告給扔出門外,氣勢洶洶的對觀音山公園的人說:“劉書記不同意你們漲門票,你們就不用想了!”
這個黃少文,是東莞樟木頭人,曾任東莞市委秘書長,東莞市委常委。2020年6月經廣東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黃少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09年上半年,在貪官劉志庚加緊圍剿觀音山公園的同時,他的表弟和老婆也到觀音山公園打探各種情況。同時,全東莞各個局的部門只要能管到觀音山公園的就開始輪番開展各項檢查,勞動局來查勞動合同、勞動執行情況,城管局過來查有哪些建筑屬于違建,林業局也過來故意查這查那,公安局又過來查員工的身份證,或者暫住證什么的,衛生局來查防疫,宗教局查我們有沒有違法等等。
2010年底,觀音山公園有個宿舍的女管理員因為表現不好就被公園辭退了,她2011年初就離開觀音山,此人在外面社會上染上了毒品,以后又吸毒又販毒因為數量較少被抓起來關了兩年,放出了后她沒地方去,到了2015年就又申請回觀音山工作。
重要的是,在她重新入職的時候,觀音山公園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了身份證復印件,而她吸毒以及被判刑這些事情和經歷當地公安部門都沒有及時告知觀音山公園,結果公園就這樣放進來一個吸過毒品的人。
結果她回來工作大概半年左右,就開始拉攏一些員工吸毒,這些員工一吸毒被其他員工發現。公園管理人員就報警就把她們抓起來了。然后公安派出所就要求觀音山公園所有員工驗尿,查看有沒有其他人吸毒。
觀音山員工集體驗尿沒幾天,有一天黃淦波的一個朋友悄悄找到他,跟他說你以后要小心點,好像人家要算計你。他說你們是不是有員工吸毒的???你咋知道?因為黃淦波和他平時沒怎么聯系,他說你也不要問那么多,反正如果哪天市公安讓你去,找你了解情況的時候,或者讓你喝東西吃東西什么的,你一概不要動就對了。為什么呢?他說萬一你吃了喝了然后即刻讓你去醫院驗尿驗血有可能就是陽性,后果你懂的。
——這么大膽?后來黃淦波也是遵循時時處處小心的原則,還真是躲過了某些人處心積慮設計的圈套。
2015年的清明節,那天觀音山公園有兩萬左右的游客,大概在上午十點多鐘時公園的會展中心外面的山坡上突然間著火,火勢非常猛很快就要燒到會展中的擋土墻跟前,擋土墻一過來就是會展中心,當時會展中心停了幾百輛車,空地上都停滿了,一旦燒到車輛,就損失太大了。
幸好當時黃淦波路過會展中心,他迅速指揮會展中心進行廣播,請游客趕緊把車開走,同時帶領十幾名員工沖上去滅火,臨時只有樹枝和掃把撲打火苗。
同時,公園的廣播不斷播放火情消息,有很多游客就跟著一起來滅火,滅了這里那邊又燒起來,同時組織游客十來個人就去搬一輛小轎車挪位,把最靠近擋土墻邊和樹邊的那幾輛車趕緊給挪走,又安排員工迅速打火警報警電話119。
黃淦波和觀音山的十幾名員工以及來參加滅火的幾十名游客奮戰了一個來小時,每個人全身差不多都弄成了黑色的,除了看見眼睛是白的,牙齒是白的,其他全黑的。
令人遺憾的是,119的救火車等到差不多一個小時才到,而火已經被大家撲滅的差不多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姍姍來遲的救火車居然沒有水!而這個消防隊離觀音山公園直線距離也就兩公里遠。
這邊會展中心的火剛撲滅,然后筆架山山腳下又燒起來了濃煙滾滾,黃淦波就立刻打電話給管委會主任,叫他立刻派人去滅火,然后會展中心這里又派去了十幾個人,那邊是沒有路,要爬山,他們爬山過去,差不多半個小時他們人才趕到那里。經反饋,說火很大,越燒越大,有幾十畝以上森林著火了,人太少了,憑員工根本沒有辦法撲滅。
后來,鎮里面也派消防隊過來了,從上午的大概11點鐘開始燒著,等到那天晚上八點才把火徹底撲滅,據估算筆架山過火面積有四五百畝地,就是筆架山山腳那一大片森林,就是靠近石新醫院那一塊。
本來觀音山公園以為是游客不小心或者是那個村民拜祭清明燒著的。但是,晚上黃淦波有個好友來訪,跟他閑談的時候,問他說,今天你們公園是不是著火了?黃淦波說是啊,你咋知道?因為這個好友他不是樟木頭的人,他說我還不止知道,我還知道更多事情,他說你知不知道,今天上午東莞市宣傳部有人安排了人寫一個專稿,說觀音山不顧游客安全疏于管理發生重大火災怎么怎么的。然后他又跟黃淦波說了一件事情,他說今天早上一早,樟木頭的消防隊就被人家暗示觀音山如果著火不要那么快去——怪不得來的消防車是沒水的,問你咋知道的?這位朋友說,還不是有人想栽贓陷害你!
后來聽說是有好心人已經把這個事情報給了市委書記,當時那個市委書記是徐建華(江西樂平人),當初他還不相信,后來真著火了,市委書記非常生氣就命令某些部門不得栽贓陷害,還說要追究幕后黑手。但后來也沒有下文,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以至于在駭人聽聞的“2.15武裝施工”中為了抓到黃淦波而派人到深圳機場,到北京飯店地鐵等地的圍捕;
——2020年在觀音山公園向觀音寺轉交觀音廣場及觀音菩薩塑像過程中,李某堂指使東莞某派出所給黃淦波打電話,企圖誘騙其去做核酸檢測,其實是想將黃淦波私自拘禁屈打成招;
——自1999年接手觀音山公園以來,曾經被落馬貪官劉志庚及其利益團伙,被多年長時間監控(住宅監控,手機監聽),被幾十次企圖綁架、暗殺等行為,在黃淦波的記憶里印象深刻卻難以統計。
三、第三層級:樟木頭鎮村鎮里的黑惡勢力
1、樟木頭鎮給觀音山公園帶來的磕磕絆絆
觀音山公園承包經營的是樟木頭鎮石新社村所在林地,按說石新村和樟木頭鎮都應該支持觀音山公園,因為除了承包協議里的各項義務,公園既能解決就業,又能給當地納稅,后來更是長期免除當地戶籍人口入園的費用。
樟木頭鎮是東莞唯一的一個客家鎮,當地居民有兩萬來人,他們客家語言跟東莞廣府的語言不同,是獨立的語系,客家人以吃苦耐勞、勤勞簡樸著稱。但是自從改革開放以后,樟木頭大概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當地官員中的一些人就開始變了,變得極為追逐個人利益,追逐升官發財,跟原來客家優良的傳統作風就背道而馳,他們從量變到質變,從小變到大變,最后形成了當地的一股黑惡勢力。
原本老書記找到黃淦波接收項目,如果黃淦波把觀音山項目做好,那就可以證明自己當年選擇是正確的。然而,世事變幻無常,曾經決定搞旅游開發的石新村書記在簽完承包協議后很快被免職,不僅村書記,包括副書記、村委、村出納、會計等也都被免職,也就是說老書記那一派干部幾乎全部被免職。取而代之的是之前和村書記對立的那一派。
和老書記對立的那一派,他們本來搞掉老書記的目的是想將項目收回來自己發揮,沒想到老書記動作挺快,直接把觀音山景區承包給了黃淦波,他們的想法一下落空了。所以,他們對黃淦波很不友好,等于他們打了勝仗,卻沒落下戰利品。還不僅如此,當時樟木頭鎮的主要領導也不看好這個項目,也就更談不上什么支持不支持的。
所以,黃淦波面臨的局面就很是尷尬了,他不僅要想辦法把觀音山公園支撐下去,還要面對來自石新村和樟木頭鎮的巨大壓力。
有一段時間,樟木頭鎮的一位姓羅的鎮長甚至動員一些職能部門為難觀音山。觀音山人去鎮里辦任何手續都困難,要地形圖也不給,辦其他事情也是態度冷淡。不僅如此,還三天兩頭派人過來查,說觀音山搞封建迷信。
后來,雖然觀音山公園極力的想緩和與樟木頭鎮和石新村的關系,同時在樟木頭鎮舉辦“小香港旅游節”等活動中盡力配合;在自身旅游發展過程中也為樟木頭鎮對外的知名度提高起到突出作用。然而,所有觀音山公園作出的巨大努力,在樟木頭鎮和石新村某些人眼里都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說這些內容都不是他們想要的,他們的心結一直沒用打開,說到底他們就是想將觀音山公園收回,然后自己搞高檔森林房地產開發,賺大錢,發大財唄。
從2005年的“六一兒童節黑惡鬧事”事件結束后,觀音山公園消停了一段時間(前文有講述)。但是,隨著2006年3月,劉志庚升任東莞市市委書記的任命下來以后,觀音山公園連續的噩夢正式開始。
2006年6月初,樟木頭鎮政府或許是想給領導遞送投名狀,也或許是私下領會了新市委書記的暗示,早已按捺不住,開始加緊搞定觀音山的行動。
6月8日,常務副鎮長羅偉倫把黃淦波叫到自己辦公室,以不容置疑的口氣對他說:“鎮委鎮政府決定收購觀音山,作價3000萬元,但不是給現金,而是將一個舊廠房作價3000萬給你抵賬。
黃淦波問他是哪個廠房,羅副鎮長隨口說了一個一萬平方米的廠房,黃淦波暗自一估算,該廠房最多值1500萬元。為了解釋黃淦波的疑惑,羅副鎮長竟然還非常爽快的說公函明天給你,但收購是勢在必行,你好自為之。
后來,樟木頭鎮果然給觀音山公園發了樟府函(2006)8號《關于調整觀音山森林公園規劃和經營方式的函》。接下來,樟木頭鎮政府居然還瞞著觀音山公園,請人來給觀音山做了總體規劃。到了2007年財務結算才爆出這個總體規劃就花了50萬。
這就是觀音山公園歷史上第一次強行收購。后來自然是沒用收購成。觀音山公園也是到了若干年后來才知道,劉志庚妹妹等人找人評估了觀音山的房地產開發價值,最后決定玩個大的,就是要砍伐5000畝森林做房地產,凈利潤爭取在1000億元上下,真是豪氣沖天的大生意。
2007年12月26日,觀音山向樟木頭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希望鎮政府能夠發函取消收購觀音山,鎮政府沒有回復。
2008年7月6日,觀音山公園再次提出書面申請,鎮政府還是采取拒不回復的態度。
2008年8月,樟木頭鎮新任書記到崗了。這位新書記就是“東莞貪官民間傳聞系列之三:地下市長李某堂”,只是李某堂當時也并不知道自己日后能混到東莞“地下市長”的程度。
2008年年9月2日,觀音山公園接到樟木頭鎮政府《關于觀音山森林公園有關問題的復函》(樟府函〔2008〕28號),文中模棱兩可地說,鎮政府暫時終止觀音山森林公園有關問題的商討。
從字面意思上看,只是暫時中止。觀音山以為是不再收購,以為是雙方繼續按照合同辦事。實際上,對方顯然只是虛晃一槍,來了一個更狠更貪的,他豈能放過觀音山?
后來,也就是這位李某堂書記,在觀音山公園9月28日舉辦的“第五屆中國東莞觀音山健康文化節”開幕式上大放厥詞。另外,在當天下午給觀音山公園下了一個套,故意在5點多鐘快下班的時候給觀音山公園發函:為了安全原因,從國慶黃金周29號開始,禁止一切車輛上下觀音山。
經過觀音山公園管理層的推演,發現這是個用心險惡的陷阱,一旦照做從29號開始的黃金周極有可能發生重大聚集性群體事件,極有可能導致觀音山公園因發生重大事故而停業整頓或被收回,甚至觀音山公園創始人黃淦波被抓走被失蹤等可怕后果。為此公園管理層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最終經過多方努力,樟木頭鎮委鎮政府才被迫取消封路決定。
“暫時收購”剛過去半年,2009年3月16日,在沒有和觀音山公園做任何協商的情況下,李某堂喊黃淦波到其辦公室,在辦公室(脫掉鞋子雙腳架在茶幾上)對黃淦波說,“根據市委和政府的意見,鎮里打算‘收購’觀音山公園,作價在1億元左右”。
在遭到公園婉拒后,2009年4月16日下午4時,李某堂用樟木頭鎮副鎮長蔡獻軍的電話(13602330398)給黃淦波打電話說:“根據市委領導指示,鎮里已開會決定“收購”觀音山公園,如果你們不從,將責令石新社區居委會到法院起訴,到時候你就一分錢也沒有”。當黃淦波要求李某堂發一個書面通知時,李某堂說:“現在就是正式通知你,不需要發任何文字的通知,你想要文件,到時好告我??!你敢不執行,一切后果自負!”。
之后李某堂向樟木頭黨委、政府的有關工作人員和一些私人企業家詢問,黃淦波有沒有什么違法亂紀的事情,鼓動大家踴躍檢舉揭發。李某堂還多次提問樟木頭的某些公職人員,問他們怎么樣才能“收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一旦人家稍有遲疑,他便怒目相向,惡語相對,如此明目張膽,令人膽顫心驚。
這第二次惡意收購自然也沒有得逞。
與此同時,在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的授意下,市林業局主要領導即刻傾巢出洞,分別到省林業局,樟木頭鎮及廣州地理研究所等相關部門和觀音山公園的合作單位要求相關單位中止與公園的合作或支持,以方便強行收購觀音山公園。
這場由東莞市林業局牽頭、各部門參與,共同給觀音山設置障礙,極力想摧毀觀音山的“圍剿活動”開展的如火如荼。
李某堂為了討好劉志庚、張某雄,也加快搶奪觀音山的步劃。李某堂說的“責令石新社區到法院起訴,到時則一分錢也拿不到”的話很快付諸行動了。
還是2009年,李某堂又整出了一招損招。他派鎮黨委委員黃育輝,上來對觀音山公園說山上的感恩水庫是違法建筑,必須拆掉。而那個水庫最初觀音山公園承包的時候它是一個小水庫,只有幾百平方米水面,后來公園進行加高擴大,最后加到水面有個5、6000平方米吧,水深有個5、6米,基本可滿足山上的用水。山頂像觀音寺、觀音廣場和上山游客這些全部要用水。
結果樟木頭鎮一些人在李某堂的授意下,強行派人把水庫的水全部放干,整放了一兩個月,導致山頂觀音寺和尚沒水喝,游客的洗手間也沒水沖,整個觀音廣場臭氣熏天,觀音山公園只能每天派車拉水上山。上山的路很陡,一輛2噸的車,只能裝個幾百斤水上山,搞的整個山頂很被動。
后來,觀音山公園通過跟水利局溝通,告訴他們這個實際情況,水利局派工程師派專家過來勘查,說這個水庫不是違法的,檢測報告出來以后證明這個水庫是合格的。后來經過多方爭取,兩三個月以后才允許感恩水庫慢慢蓄水,然后才恢復用水。
而黃育輝還不放過觀音山,他在山上發現一個白枮木,白枮木是國家保護的珍惜樹種,他不知道怎么知道這個樹長在哪了,那個樹胸徑有20公分,七八米高,他就安排幾個人偷偷修了一條小路,想這個小路修好以后就把這個樹給偷回家里面去種。被觀音山公園護林員工發現并及時制止,結果這些人還喊打喊殺,囂張至極。后來,觀音山公園把這個事情公開了以后他怕今后上面找他麻煩,怕犯偷伐名貴樹種罪最后才收手老實了,觀音山公園就24小時派保安全天守護林木。
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會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訴黃淦波、觀音山公司,請求:解除石新居委會與黃淦波、觀音山公司于1999年11月30日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及2001年9月5日簽訂的《協議書》;判決黃淦波、觀音山公司返還東莞市樟木頭森林公園范圍內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觀光旅游設施及經營權給石新居委會。
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會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訴黃淦波、觀音山公司,請求:解除石新居委會與黃淦波、觀音山公司于1999年11月30日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及2001年9月5日簽訂的《協議書》;判決黃淦波、觀音山公司返還東莞市樟木頭森林公園范圍內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觀光旅游設施及經營權給石新居委會。
觀音山公園上訴到廣東省高院,在高院劉志庚等人暫時還不能一手遮天,但仍然試圖干預判決。東莞市委和樟木頭鎮居然多次派人到省高院,要求省高院撤銷立案,或將案件批轉給東莞市中院審理,都被對方拒絕。
經過判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確認石新居委會與黃淦波分別于1999年11月30日、2001年9月3日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協議書》為有效合同,石新居委會與黃淦波、觀音山公司均應按約定履行合同;駁回石新居委員會的訴訟請求。
石新居委會不服判決,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4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此案:駁回上訴,維持廣東省高院判決。
——從東莞法院敗訴,到廣東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勝訴,前后歷經4年多,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來,誰能體會黃淦波那幾年心里的滋味?
2、東莞樟木頭鎮的衰落,蔡家“三魔頭”是主要黑惡勢力。
樟木頭當地的老百姓不無惋惜地說:“今日的樟木頭,除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還是生機勃勃、欣欣向榮以外,其他的民企都已經風光不在了。你看樟木頭現在冷冷清清的,人都逃離了。”
也有人說:曾經的“香港后花園”樟木頭鎮昨日的繁榮,今天也已經不復存在了。其光環的滑落以東莞“地下市長”李某堂主政樟木頭鎮為主要原因,也與樟木頭鎮政府御使的“蔡家軍”有關聯。
樟木頭鎮政府里的“蔡家軍”,大多樟木頭鎮人都知道。“蔡家軍”老大叫蔡偉明,有人暗地里叫他是樟木頭鎮的“地下組織部長”,長期掌控著樟木頭鎮政府的人事安排和大小事。蔡的家人打著蔡偉明的旗號,明目張膽的什么錢都撈,撈了很多錢,還把存款都轉移到國外。
“蔡家軍”的老二叫蔡傳勝,當過樟木頭鎮的鎮委委員。蔡傳勝這個人生來就詭計多端,老謀深算,人人都對他提防著,深怕被他冷不丁到咬一口。蔡傳勝還是劉志庚的“小馬仔”,是李滿堂手下的“大馬仔”和得力干將,壞事做盡,讓人當地老百姓恨得咬牙切齒。
“蔡家軍”的老三叫蔡樹生,別看他只是個村官,年齡也不大,但上躥下跳的能力卻不能小覷,害人不淺的事也不少做,在石新社區,他是一手遮天,是劉志庚、李滿堂一伙搶奪觀音山的“急先鋒”,處處沖鋒陷陣,他就是一個十足的“村霸”,村民們都敢怒不敢言,任由他去禍害。
2020年5月份,樟木頭鎮石新社區村民故意在搜狐視頻等公眾媒體發布污蔑、顛倒是非的視頻,嚴重損害了觀音山公園企業信譽、企業形象及黃淦波的個人聲譽,嚴重侵犯了黃淦波的人身權利。隨后,6月2號,觀音山公園給樟木頭鎮黨委和樟木頭鎮人民政府及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函,義正辭嚴就視頻中例舉的各項內容予以回應,并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四、警鐘長鳴
反腐敗和掃黑除惡是國家反腐倡廉政策需要,也是一個城市健康發展的需要。貪官會攪亂城市發展節奏,掏空城市發展基礎,讓城市經濟發展偏離方向,貪官多或貪腐嚴重的城市就好比一個人罹患嚴重癌癥,極難治愈;黑惡勢力則好比一個城市的免疫力嚴重下降,城市已處于亞健康狀態,如果不及時調整,則城市往重大疾病發展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對于東莞這座歷史文化名城,有人熱愛它,希望這個城市能夠恢復曾經的榮耀;有些人,尤其是一些貪官裸官,他們是這個城市的過客,是這個城市的蛀蟲,他們的目的就是撈一大筆錢,然后轉移到國外去享受。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獵狐行動”,取得歷史性突破。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開展境外追逃行動,有利于進一步扎牢制度的籠子,維護我國司法尊嚴和法治權威,彰顯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具有重大法律意義和政治意義。
2022年,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協助下,全國公安機關全力推進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2022”專項行動,共從39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各類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395名,協助抓獲“百名紅通人員”1名,追贓10余億元。近日,公安部召開相關會議,將發起“獵狐2022”全面沖刺,再抓獲一批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再追回一批涉案錢款,為反腐敗斗爭大局作出新的積極貢獻。
正告東莞(以及其他城市)大大小小的貪官們,無論你們用何種手段貪腐的錢財,無論是藏匿在國內還是運到國外,遲早都會回到人民的手中,而你們也將接受人民的審判和黨紀國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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