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落馬高官與廣東觀音山經營權爭奪戰始末
“觀音山森林公園的經營承包方存在諸多違法行為,包括經營中有嚴重違約行為、取得經營權程序不合法、違規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非法侵占其他社區林地、未合法擬定總體規劃、嚴重干擾和阻礙國家、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等等……”
以上的文字描述,出自一份十年前樟木頭鎮政府的舉報材料,故意歪曲事實,顛倒黑白,真實的意圖是奪取觀音山的經營權,那么這份誣陷抹黑材料出自誰之手?
2016年2月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隨著檢察機關的深挖,人民日報、新華網、澎湃新聞等主流媒體予以關注,至此,一段封塵已久的往事,隨著劉志庚的落馬水落石出……
1、初創:危難之中接手觀音山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觀音山公園”)是中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社區,之前是石新社區所屬一片村集體林地,因為東莞地處珠三角,石新村也乘著改革的東風,想著靠山吃山,從1995年到1997年,村委領導們用來搞開發,他們除了賣地給人蓋樓,還將更遠一點的山林拿出來搞旅游開發,搞活村里經濟。
后因對困難估計不足,資金缺乏,難以為繼,由此導致干群關系惡化,公園籌建陷入困境,成為“爛尾”工程。于是,當地村民就舉報了該項目。
“當時的《廣東農民報》出了4個版,披露了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村要搞個公園,結果搞成了一個爛攤子,沒辦法收場,村民要求上級有關部門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觀音山董事長黃淦波告訴記者,1999年東莞日報也專門登了一個整版,評述石新村做的這個項目如何的不合理不合法等等。
如此種種,石新村領導面臨巨大壓力。如果不能合理處理這個村集體投資項目,石新村的幾位領導就會受到嚴重的處分,甚至可能要去坐牢。黃淦波說。
“大家都不敢接手樟木頭鎮這個爛尾項目,幾乎都不看好,甚至判定這個項目必死無疑。”黃淦波介紹,后來,因受石新村委會的多次誠摯邀請,1999年11月30日,我與石新村委會簽訂了《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承包期50年。
“當時,家里人、朋友、乃至員工全都勸誡我不要接手觀音山項目。”黃淦波說,簽訂合同后,就開始對觀音山森林公園進行投資開發。
次年,東莞市人民政府大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2000年12月,東莞市林業局給東莞市人民政府送去《關于建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請示》。東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21日批準了《關于建立銀屏山等四個自然保護區和同沙水庫等16個森林公園問題的復函》,其中就包括觀音山森林公園(東府辦復【2000】458號文),位于樟木頭鎮,由石新、古坑、樟洋、官倉等村部分林地組成,總面積26178畝。
2、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當地不支持
2004年起,為提升品牌價值和管理水平,觀音山森林公園開始著手準備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并于2005年初向東莞市林業局報送了有關申報材料,請求批準和支持。
“但東莞市林業局以沒有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規劃等理由,不同意申報。”觀音山相關負責人彭輝稱。
2005年,觀音山森林公園幾次向樟木頭鎮政府書面報告有關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情況和面臨的困難,請求鎮政府向市林業局報送有關資料,支持公園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鎮政府卻以沒有先例為由拒絕。
記者分別致電了市林業局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表示會向有關負責人轉達采訪需求。
對于越級申報國家森林公園的問題,彭輝解釋,當時申報得不到市林業局和鎮政府的支持,公園便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直接向省林業局申報。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國家級、省級森林公園行政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并、改變經營范圍或變更隸屬關系的,應當備齊申請書和相關材料,送省林業局審查提出書面意見后,再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申請。
2005年12月23日,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獲原國家林業局批準正式成立。
據黃淦波回憶,2005年觀音山成功申報為國家級森林公園之后,時任東莞市林業局局長的羅松茂卻多次到省林業廳要求撤銷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稱號,“這是在外界看來難以理解的行為,民營企業響應國家號召,出錢出力保護森林,爭取到國家級的招牌,這是為當地爭光添彩的事,當地政府和林業局應該要高興的事情,怎么會變成了反對呢?”
3、收購:景區發展勢頭好“惹人眼紅”
觀音山公園經過長時間的摸索和建設,發展漸入佳境,在廣東也小有名氣。按理說,旅游業帶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當地政府應該高興和支持才對。然而,公園卻深陷當地政府強行收購風波中。
黃淦波稱,在外人看來,這個邏輯似乎很荒謬,但恰恰是事實,也體現了中國人的劣根性,見不得別人好,缺少契約精神。
2006年6月,樟木頭鎮政府向觀音山公司發函,肯定了觀音山公司承包開發觀音山森林公園以來做出的貢獻,同時提出:“受你公司財力限制......我鎮政府擬按市總體規劃要求對觀音山森林公園確立新的經營方式,由鎮政府擔任經營主體和投資主體。”
此后,東莞市政府回復樟木頭鎮政府提交的《關于將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全市森林公園建設規劃的請示》,同意將觀音山納入周邊的銀瓶嘴森林公園總體建設規劃,項目涉及的經營權收回及征地補償費用由鎮政府負責解決。
當時,時任樟木頭鎮政府常務副鎮長羅偉倫口頭通知3000萬元收購觀,并且不是給現金,而是用一間約1萬平方米的舊廠房抵價,其實際價值不到1500萬元,而觀音山公園此時的投資已過億元人民幣。黃淦波告訴記者,“我當場表示拒絕。”
2006年10月10日,樟木頭鎮政府又上報文件《關于將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全市森林公園建設規劃的請示》,請求東莞市政府同意將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銀瓶山森林公園建設規劃中。
2006年11月11日,東莞市政府下發《關于將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全市森林公園建設規劃問題的復函》,稱:“將觀音山森林公園納入銀瓶嘴森林公園總體建設規劃中,由市規劃局重新規劃、概算,鎮政府負責涉及收回森林公園的經營權及征地的補償問題,并由市、鎮兩級分擔其工程建設資金。”
而根據《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森林公園的撤銷、合并或者變更經營范圍,必須經由原審批單位批準。即觀音山公園管理和經營主體的變更必須由國家林業局進行批準。針對東莞市政府及樟木頭鎮政府的單方要求,觀音山公園只得向廣東省林業廳和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求助。
觀音山公園內生態環境良好
“東莞市政府、樟木頭鎮政府意欲強行收購,導致公園經營陷入了困境。我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只能多次以文件形式向上級部門反映。”黃淦波告訴記者,2007年,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下發了《關于請調查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權屬糾紛的函》,該文件稱,“根據相關法律,如果地方政府擅自改變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權屬,剝奪經營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將十分不利森林公園行業的發展”。
2007年4月東莞市政府在《東府辦復》(〔2007〕264號)中明確表示:改變觀音山森林公園的權屬、經營權等變更問題,樟木頭鎮政府應與石新社區、承包經營方協商解決。一時之間,觀音山公園的困境得到了相對緩解。
然而消停沒多久,2008年9月強行收購風波再起。據黃淦波回憶,2009年3月16日,時任樟木頭鎮委書記李滿堂對他稱,根據東莞市委市政府的意見,樟木鎮打算“收購”觀音山公園,作價在1億元左右。公園方明確婉拒。2009年4月16日下午4時,鎮政府領導在電話中對黃淦波再次表達了“收購”觀音山的決定。
黃淦波介紹,按照國家林業局2007年批準的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發展規劃,觀音山森林公園內會展中心周圍的1500畝區域可進行旅游附屬設施建設。如果按2.0的容積率進行建設,1500畝土地性質改變后可開發近20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此外,公園外西側還有一處20多萬平方米的果園,可進行商業、住宅開發,價值不菲。其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遭到一些人的窺視。而當時東莞市房地產開發盛行,這是觀音山多次遭遇“收購”的真正原因。
盡管當地政府強行收購公園的行為,后來在上級部門的干預下暫時停止了,但因此造成的損失卻不可估量,嚴重影響了公園的內外形象,公園內部的恐慌,員工的大量流失,加大了管理難度,經營成本增加,以及在社會上引發的種種猜疑,嚴重損害了公園的建設和發展,尤其是影響了公園對外招商引資,對公園未來的發展形成很大的威脅。
4、侵占:污蔑觀音山侵占社區林地
“為了爭奪公園的經營權,村里說我們公園非法侵占林地。”彭輝表示,其實,觀音山公園的林地,自始都是東莞市林業局申報設立,由原廣東省林業勘察設計院(現更名為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測量坐標數據,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
那么觀音山是否非法侵占了其他社區的林地?彭輝向記者出示了佐證資料。
觀音山供圖:以上是石新社區標準地名影像圖(目前懸掛于石新社區居委會辦公大樓二樓走廊)
觀音山供圖:以上是廣東省林業局批復觀音山2007年的總體規劃圖
觀音山供圖:以上是石新社區和觀音山總體規劃的合成比例圖
彭輝向記者介紹,觀音山公園2007年申報的總體規劃圖是廣東省林業局申報批復的,而2007年的數據來源于2005年12月23日原國家林業局批準觀音山為國家級森林公園經營面積657.18公頃,以及地理坐標、四界。
而觀音山最原始的面積數據來源于,東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21日批準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的(東府辦復【2000】458號文),位于樟木頭鎮,由石新、古坑、樟洋、官倉等村的部分林地組成,總面積26178畝。
其次,看以上的合成比例圖,可以看出左下方和右前方標紅長方形,2007年廣東省林業局批復的觀音山總體規劃圖有少部分林地是越過了石新社區標準地名影像圖。
但上述有講,觀音山的原始數據是來源于東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21日批準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東府辦復【2000】458 號文)的文件中。即表明,觀音山自始至終都只是在原有的批復面積上去進行申報總體規劃修編,合理合法合規,沒有逾越半分。
最后,石新社區起訴觀音山侵占其他社區林地,明顯為歪曲事實,挾怨誣告。從上面合成的比例圖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出,觀音山所有的建設內容都是在石新社區紅線圖內,越過紅線圖的林地根本就沒有建設任何內容,既然沒有建設內容,又何來侵占林地一說?彭輝表示。
5、起訴:收購不成欲通過司法手段搶奪經營權
彭輝告訴記者,后來證實,觀音山公園遭遇的強行收購行為和接下來的通過司法手段奪取經營權案,都與原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公開信息顯示,劉志庚自2004年2月調入東莞,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一路干到市委書記 ,自2006年3月起到2011年11月,在東莞市委書記的位置上干了五年零八個月。2011年11月上調省里,擔任副省長,一直到2016年2月落馬。2016年4月,劉志庚被開除黨籍和公職。5月31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劉志庚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彭輝稱,劉志庚早已腐敗變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僅法庭查明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就達近一億元。其在擔任東莞市委書記期間,先是授意地方政府低價收購觀音山公園,未得逞后又指使地方政府和社區,試圖通過司法手段奪取公園經營權。
據黃淦波介紹,2009年3月16日,時任樟木頭鎮黨委書記的李滿堂(現任東莞市人大副主任)將他叫到辦公室說:根據市委書記劉志庚的意見,鎮里打算收購觀音山公園,作價在1億元左右。
而此時觀音山公園投資和招資已超過6億元。收購再次遭到拒絕后,2009年3月16日,李滿堂電話告知他若不答應收購,就責令石新社區到法院起訴,到時則一分錢也不給。但又一次了遭到他的嚴詞拒絕。樟木頭鎮委后來果然召開黨委會議,以石新社區起訴觀音山公司,并說明了具體理由。
2010年2月1日,石新社區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訴黃淦波、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請求解除雙方之前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判決歸還觀音山經營權,要求法庭將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作廢,將觀音山降格為市級森林公園。
2010年5月7日,基于雙方合作期間觀音山景區遭到石新社區惡意侵害,黃淦波、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向廣東省高院反訴石新社區,請求判決石新社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繼續履行合同,并賠償損失3億元。
2010年5月28日,廣東省高院決定受理,并將石新社區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訴黃淦波的案件一并移送高院并案審理。
2010年9月20日,石新社區向廣東省高院申請變更訴訟請求,改“解除雙方合同”為請求判決確認石新社區與黃淦波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無效。9月27日,法院組織開庭質證。庭審階段,石新社區提供了一份2010年4月16日由多名村民簽字的意見書,稱黃淦波和觀音山森林開發有限公司侵害村民權益,強烈要求收回公園經營管理權。
對此,黃淦波認為,2010年的村民意見書不能代表1999年的村民意見,而當時國家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未就觀音山承包需要通過村民會議提出相關規定。
為了證明觀音山景區在合同期間受到當地社區非法侵害,黃淦波提交了一份2005年石新社區的復函,該復函內容主要反映當時景區私砍林木種果樹的問題。黃淦波還提交了有人在觀音山私自興建別墅的資料,石新社區則默許觀音山上違規建別墅等事實。
廣東省高院審理認為,黃淦波于2002年在東莞市工商局登記成立觀音山森林開發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就是觀音山的投資;2005年觀音山獲國家林業局批準設立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均說明觀音山公司經營觀音山森林公園的合法性。
2012年11月,廣東省高院依法作出判決:確認石新居委會(石新社區)與黃淦波分別于1999年11月30日、2001年9月3日簽訂的《聯合開發合同》、《協議書》為有效合同,石新居委會與黃淦波、觀音山公司均應按約定履行合同;駁回石新社區訴訟請求;駁回黃淦波、觀音山公司的其他反訴請求。
石新社區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石新社區稱,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相關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經多次復核審查,并組織專家多次質證、舉證研判,于2014年3月30日對觀音山經營權案做出終審判決,判定石新居委會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聯合開發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駁回石新社區居委會的上訴,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
就這樣,持續8年之久的觀音山公園經營權之爭,終以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得以完全確定。
6、誣告:中央信訪督導組調查“觀音山事件”
“觀音山經營權的爭奪戰遠比外面傳的更加兇險。”彭輝介紹,從2004年到2021年期間,石新村民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毀林違建別墅(22棟)、工廠、會所、農家院、臨時商鋪、住宅60多棟,造成大面積林地被毀。
觀音山供圖:公園內密密麻麻的違法建筑
“如果沒有人包庇縱容,誰敢在國家森林公園違建?”彭輝表示,按照1999年11月30日,黃董與石新村(今石新社區)簽訂的聯合開發觀音山森林公園合同。該合同第四條明確規定了承包方聯合開發項目和所經營土地的面積范圍:門樓以內包括飛云山、筆架山、仙宮嶺、觀音山等在內的山林和原始次森林以及景區門樓內停車場、苗圃等地均在公園的開發保護范圍內。
觀音山公園方在多份反映材料中行文表示:“多年來,石新社區書記蔡樹生等人,對觀音山公園的邊界線故意不予承認,同時也一直拒絕提供有關原石新村范圍的“紅線圖”,蔡樹生根本不遵守并違反雙方協議約定及《土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反而還變本加厲,頻頻做出侵害承包經營方正當權益的事:他采取不法手段逐漸“蠶食”觀音山公園,長期霸占公園停車場、私占苗圃等土地拒不歸還。”
在有關判決中,石新居委會認為,《開發合同》已明確約定石新居委會原已出讓的87戶別墅用地由石新居委會統一管理,有關人員修建民宅已進行了規劃、報建等手續。觀音山公司在經營期間干擾石新村民合法建房及林木收益活動并向有關部門及媒體進行失實反映,不斷加重與石新村民的矛盾。
據介紹,觀音山擁有東莞市內面積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有多類國家一、二級保護物種,具有重要生態價值。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規定,嚴格控制建設項目使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建設項目確需使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的,應當避免或者減少對森林景觀、生態以及旅游活動的影響,并依法辦理林地占用、征收審核審批手續。
“國家森林公園批準成立后,此前批準的在園區建房等用地手續就不能照舊使用了。”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認為,“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取得審批手續的原用地人也應獲得相應補償。”
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毀林違建等問題,記者分別致電樟木頭人民政府和石新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會向有關負責人轉達采訪需求。截至9月16日,記者未獲回復。
公園內違規建筑和苗圃園
慶幸的是事實勝于雄辯,隨著劉志庚的落馬,近年來各種內幕漸出水面。
“之前,我們將觀音山的實情和危險處境向上反映至中央信訪部門,一直祈盼著轉機的出現。”黃淦波稱,或許是劉志庚提前獲悉了中央將派出調查小組的消息,他們一邊組織人手編寫抹黑觀音山發展歷史,歪曲事實,顛倒是非,誤導中央調查組;一邊則是濫用權力,嚴令當地官員、媒體禁聲,在此事上對外保持一致口徑,抵毀觀音山;所謂黑材料的內容,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黑材料部分截取
一是指出觀音山森林公園經營承包方存在諸多違法行為,包括經營中有嚴重違約行為、取得經營權程序不合法、非法侵占村民社區林地、未合法擬定總體規劃、違規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等。
二是投訴觀音山在管理上存在眾多安全隱患,包括園內公路設計不合規、違法建設景點、山林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三是反映觀音山在經營上存在大量不穩定因素,比如群眾頻頻上訪、擾亂宗教正?;顒?、經營管理糾紛多。
四是列舉觀音山在經營過程中嚴重干擾和阻礙國家、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包括了上文有提到的“西氣東輸”工程和從莞高速穿越工程。
如此一番操作,使觀音山一下陷入了更為被動的局面。黃淦波為此感慨:“當時,我們的一只腳已踏在了懸崖邊上!”
如此險境下,23年來觀音山依舊堅持不懈地推廣生態旅游文化事業,2007年被原國家林業局發文稱贊是“全國的一個樣本”。2019年被《人民政協報》發文稱贊觀音山為“兩山理論”的鮮活樣本。2020年被《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撰文稱贊公園“真正做到了畫中有景,景中有畫”等。此外2021年被《工人日報》《人民視頻》等主流媒體也多角度報道公園取得的進步和成績,可以說成為了全國發展森林文化旅游事業的成功典范。
作為中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東莞觀音山常年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文化名山占據一席之位。在剛剛過去的中秋和國慶假期,觀音山更是再一次通過第三屆姻緣文化節等活動火爆互聯網,再度將廣東省極具活力的文化名山推薦到廣大網民面前。假日期間,素有“姻緣福地”之美譽的東莞觀音山景區,頻繁刷爆各媒體平臺,吸引了眾多市民游客慕名前去打卡互動。
據了解,截至國慶前夕,東莞觀音山重磅推出第三屆姻緣文化節,其中讓人印象深刻的便是觀音山月老,吸引了不少單身男女,慕名前來請姻緣繩,許愿能遇良緣?;顒右?ldquo;緣在此山中,情定觀音山”為主題,通過展示秦漢時期、唐朝、宋朝、明朝等不同時期的傳統漢式婚禮,進一步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也擦亮了觀音山“姻緣福地”的名片。國慶期間東莞觀音山將再度升級文化內涵。
7、缺電:景區23年靠自主發電“保命”
劉志庚的所作所為雖然受到了法律的審判,但其帶來的危害,卻深刻的影響著東莞的官場,當然也影響著觀音山公園的發展。近期,據人民網報道,多年來觀音山公園還深受電力供應不足的困擾。
據了解,觀音山公園作為知名的旅游景區,每年接待超百萬游客。但景區內,僅有山腳下的門樓至慈云閣辦公樓大概三四百米區域才有基本電力保障,80%的區域一直到山頂,都沒有電力供應。
特別是觀音廣場作為公園的核心景點,無論嚴寒酷暑每天都有近百名工作人員在無電的崗位上為成千上萬的游客服務。觀音寺僧眾們也同樣過著白天無電,晚上漆黑的生活。
這23年來都是公園自籌資金購買發電設備、柴油,維護維修設備,聘請專業技術人員發電,累計投資超1000萬元。同時,因為電力不足,電力保障脆弱,一直制約著公園的正常發展。
“公園開辦了23年,就用柴油機發了23年的電,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在全國都非常罕見!”彭輝表示。
在山頂的發電機房內,記者看到一臺功率為200kw的發電機正在轟鳴聲中運作,機器發散出巨大熱量,依靠一旁的電扇降溫。機房旁邊是存儲油罐的庫房。機房電工介紹,配合公園的開放時間,發電機一般從早上8點工作到下午5點多,節假日延長至晚上10點。工作日開1臺,周末、節假日開2臺,每月大約要消耗6000升柴油。
“用電的地方很多,比如商店用電、辦公照明、娛樂設施、安全應急等等。”彭輝表示,多年來,自主發電投入已超千萬元,更帶來了許多不便:大型娛樂設施無法搭載;晚上沒有電,天黑后游客下山不安全;夜間沒有監控,防火防盜要靠人工巡查。自主發電存在著較大的火災風險,更制約著公園正常發展,我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都沒有得到解決。”
這么大一個國家森林公園,何以二十多年來無電可用?原因之一就是當地政府想低價回購公園遭到拒絕,于是公園就被有針對性的“關照”。彭輝介紹,2007年7月至8月,當地供電公司連續對公園停電45天。“就是配合時任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搶奪公園。”
之后,公園方面多次向石新社區申請對公園區域增容擴大供電也沒有解決。
缺電的第二個原因。彭輝向記者介紹,是公園方堅決反對南方電網違反《森林保護法》,在沒有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在公園內架設四組高壓線塔。因為此舉對整個景觀產生破壞,也破壞了生態,影響了公園未來的發展,游客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公園內密密麻麻的高壓線塔
公園方曾明確向東莞市供電局復函不同意在公園內非法架設高壓線,后供電局強行在公園內毀林施工。于是公園就向鎮、市、省及國務院、中紀委等多個機關發去緊急報告。省林業廳也曾致函供電部門對此提出質疑。
在電力部門強行架設高壓線的情況下,公園于2013年1月向法院起訴,要求供電局一是賠償50萬元的綠化費;二是兩年內把線塔全部搬走。
當年5月份,供電局收到了起訴材料。6月1日,公園就收到了樟木頭供電分局發來的《樟木頭鎮錯峰輪休的通知》,要求公園在6月1日至30日的7:30-23:30停止使用網電,后提示7月無通知繼續執行輪休停電。
這樣一來,公園就被“選擇性”地執行錯峰停電,而公園附近其他的酒店、旅游景點和工廠等都沒有被實行錯峰用電。
對此,著名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席志國教授認為,作為森林公園,公司擁有土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應該有一個在先的用益物權。用益物權作為一種物權,任何人不能侵害,不管是國家電網還是其他第三人,都不得侵害。而且后設立的物權也不能侵害先設立的物權,《民法典》第246條規定的很清楚,如果干涉到不動產或者動產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威脅。供電局沒有經過公園的同意架設電網,首先涉及到侵害公園方的物權?!睹穹ǖ洹返?46條及原《物權法》第35條規定的很清楚,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礙。也可以按照原來的《侵權責任法》,現在的《民法典》第1165條,要求電力部門進行損害賠償,最重要的還是要求排除妨礙。
而關于公園供電問題,席志國稱,根據《電力法》以及國務院的實施條例,規定的非常清晰,現在的《民法典》第648條也規定的非常清晰,向社會公眾供電,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具體到一個森林公園,一個旅游景區,保障旅游景區正常的運營所需要的用電是合理的。公園要求供電,應該沒有任何問題。有一個是強制締約義務,只要提出締約,不用承諾,合同就能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供電局停止供電就是違約。
供電法第二十六條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營業機構,對本營業區內的用戶有按照國家規定供電的義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對其營業區內申請用電的單位和個人拒絕供電。
為此,觀音山公園常年通過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達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也希望通過自主供電和民事訴訟,抗議毀林和生態破壞現象,推動法治體系建設,提高公民生態環保和文明旅游意識。
8、修編:公園規劃停滯5年“四界不清”
觀音山公司提供的會議記錄等材料顯示,在此前關于用電事宜的協調會上,樟木頭鎮供電局有關負責人稱,公園部分建筑手續不全,按規定不能供電。其次,需要業主方,即石新居委會同意并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電力報裝才可進行。
“石新居委會一直無理由拒絕蓋章,不予配合。”對此,彭輝解釋,上述建筑部分為旅游服務的配套基礎設施,確有建設需要;另外,目前公園的總體規劃已到期,有些項目需要重新規劃,但由于種種原因,修編工作停滯了5年,出于景區發展需要才未批先建。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級森林公園應當自批準設立之日起18個月內,編制完成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規劃期一般為10年。
2007年7月,廣東省林業局批復同意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2017年7月,《總體規劃》即將到期之際,觀音山公司收到廣東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局要求其及時修編的函。
5年過去了,修編工作至今未完成。彭輝說,觀音山公園曾在2018年和2020年委托第三方前往東莞,進行勘界等修編準備工作。“修編工作需要當地林業局等部門配合,但被拒絕,理由是公園‘四界不清’。”
“我園從東莞市政府批準成立觀音山森林公園,到廣東省林業局批準《總體規劃》,均有四界。”觀音山公司在多份情況說明材料中表示。記者在國家林草局官網發現,2005年發布的《國家林業局關于準予設立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行政許可決定》(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決定》)明確了公園經營面積、地理坐標和四界范圍。但上述坐標與觀音山公司發來的《總體規劃》中所定地理坐標有所出入。對此,彭輝表示《行政許可決定》中的坐標和四界并非由觀音山公園確定;核實四界和地理坐標需要石新居委會提供用地紅線圖,但對方一直不配合。
2021年2月,東莞市林業局發函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規劃紅線宗地圖與《總體規劃》相關圖件存在明顯偏差,應說明原因;并要求其提供已簽訂管護協議或承包協議,無權屬爭議的實際經營范圍界線。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明確,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是公園建設經營和監督管理的依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從事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經營。
關于公園修編停滯、四界不清、被訴違建毀林等情況,東莞市林業局8月9日回復記者稱:“涉觀音山森林公園事項由市專班‘一攬子’統籌推進,我局不便單獨受訪。”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林業局系專班組成員,可將有關問題轉專班組開會討論,但下次會議的具體時間未定。
9月13日,東莞市委書記肖亞非主持召開重點企業代表座談會。肖亞非表示,對于企業提出的訴求,相關部門要制訂方案,全面梳理、逐個解決。東莞將堅持“一切服務企業”,以新的作為加大各項對企服務和保障工作力度,幫助企業積極拓展國內國際市場,組織企業參加各種專業性、行業性展會,搭建平臺推動重點企業之間合作對接,全力支持政府對莞貨莞品采購,幫助企業降低用水、用電、用氣以及用工成本。
黃淦波表示,市委領導的講話,讓我們備受鼓舞,為民營企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特別是今年以來,東莞市委、市政府對我們公園所發生的問題予以關注,而前段時間,東莞又多次發布穩企紓困的新舉措,雖然觀音山公園存在諸多歷史遺留問題,目前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但我們也看到了觀音山沖破樊籬走出困境的希望。
(文中彭輝為化名)
文章來源:http://www.dzjkw.net/zixun/24281.html
上一篇:15歲童星為何從六樓縱身一躍? 下一篇:沒有了
更多精彩資訊,請點擊中國E時尚:www.fashion-china.com.cn